欧菲光: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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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28.2461%股权(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欧菲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字【2025】第0460号)。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
公允,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金证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金
证评估具有法定评估资格,金证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
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金证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
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
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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