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5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以
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3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
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拟与广新集团及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海科
控股有限公司等共计 94 名标的公司股东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上述调整事宜进行约定,并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 94 名标的公
司股东出具的《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变更部分交易对方认购公司发行股份
的锁定期,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范围及交易对价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
集资金。因此,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公告》,以及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及
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