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稳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态
势,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优化业务布局,持续推动主营业务有序发展,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涛瑞”)
共同设立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
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990万元,久盛涛瑞认缴出资10万元并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企业基本情况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破产清算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01%。久盛涛瑞认缴注册资本
三、新设企业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原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新设企业有序开展与
新能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实体投资业务,同时公司将严格依据项目实际进度逐步出
资,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可控,切实保障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和整体经营规划。
本次投资将优化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运营结构,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
率,助力新业务稳健拓展,同时有助于建立权责清晰、运作高效的新业务平台。
设立全资下属企业可增强业务专业性,提升资金与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公司整体
战略实施提供支持。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政策与市
场环境变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措施积极稳妥应
对,并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