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65.9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6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9MA1P7KMF7C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0MA1NLCH05D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0MA1NNYFG41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0MA1NTY4H5M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0MA1NL5ND05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9679806640C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有限公司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500MA1M940P3W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控人 □ _____________
吕绍林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众精工”)收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
减持博众精工股份 4,090,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由 294,411,155 股 减 少 至
具体情况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的
投资者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 2025/08/05-
企业(有限合伙) 2025/09/08
其他:____(请注明)
集中竞价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 2025/08/05-
(有限合伙) 2025/09/08
其他:____(请注明)
集中竞价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 2025/08/05-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09/08
其他:____(请注明)
集中竞价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 2025/08/05-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09/08
其他:____(请注明)
集中竞价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 2025/08/05-
(有限合伙) 2025/09/08
其他:____(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吕绍林 35.2687 0.08 35.2687 0.08 / /
合计 29,441.1155 65.92 29,032.1048 65.00 -- --
注: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
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