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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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幢公司会议室。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0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3,932,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682%。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3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
的股份数量为 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414 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50,12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1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3,805,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 85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23,805,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70%。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73,786,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31%;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59,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885%;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9%。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3,775,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8,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10%;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3,775,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8,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10%;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75,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8,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10%;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
    《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73,775,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8,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10%;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同意 73,769,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05%;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2,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183%;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317%;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00%。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75,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8,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410%;反对 142,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00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8%;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099%;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317%;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8%;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099%;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317%;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8%;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099%;反对 150,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6317%;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8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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