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
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历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需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8.36 元/股调整为 8.16
元/股,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23 元/股调整为 9.03 元/
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
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公司历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系公司为贯彻落
实最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
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等随之取消;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