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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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3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的通知和文件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
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根据议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增补吴秉琪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股东会选举(吴秉琪个人简历附后)。
   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具体情况详见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特此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第 2 页 共 3 页
附件:
  吴秉琪,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物业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华润营造(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总监、成都大区总经理、高级副
总裁,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
  吴秉琪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有
任职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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