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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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
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
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
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
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
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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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
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本次股东大会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
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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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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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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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
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
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共有 4 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逐一审议并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于同日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
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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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
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
修订。
  本议案共有 6 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逐一审议并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于同日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
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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