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 关于九洲转2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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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九洲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11 号”文同意注册,哈尔
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 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1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5.0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洲转 2”,债券代码 123089。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九洲转 2”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00 元/股。因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5.44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九洲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可能触发“九洲转 2”有条件赎回的情况
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再次触发“九洲转 2”
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后首个
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洲转 2”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行使“九洲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九洲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
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九洲转 2”。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九洲转 2”,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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