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泓博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琦 联系电话:010-608330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嵩 联系电话:010-608383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
一致 设完成,与信息披露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4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要求;并通过解读近期证监会发布的规则,讲
解了资本市场近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
露 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
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部制度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不适用
建立和执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
行 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三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会”运作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东及实际 不适用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
控制人变
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
不适用
金存放及 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对
使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易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保 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
出售资产
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 包 括
对 外 投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等相关制度,取
资 、 风 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不适用
险 投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资 、 委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
托 理 问题。
财 、 财
务 资
助 、 套
期 保 值
等)
行人或
者其聘
请的证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2025年半年度规范 不适用
券服务
运作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机构配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包括经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不适用
营环境、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业务发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展、财务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状况、管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理状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核心技术 存在重大问题。
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及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
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
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
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琦 李 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