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8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
《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述相关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相关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