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8 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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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71,707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2337%)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虞军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317,927 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84%。
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虞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271,707        0.23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虞军            317,927                 0.0584%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减持
数量做相应调整;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虞军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虞军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虞军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虞军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虞军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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