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准智能”)的控制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为准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