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日 9:15-15:00。
层
的方式召开。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9 人,代表
股份数 1,062,488,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3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1 人,代表股份
数 1,035,233,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8 人,代表股份 27,255,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682%。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8 人,代表股份 27,255,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4682%。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60,778,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1%;
反对 1,33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份总数的 0.035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4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8911%;弃权 3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