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8 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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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对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除 3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及 1 名激励对
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本次不得归属外,公司 2022 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2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2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33.84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除 3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2 名激励对
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为“不达标”本次不得归属及 1 名激励对象放弃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外,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48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8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261.436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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