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议案,上述议
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外,还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
反馈进行记录;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文件、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
规,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