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月 5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近日,辽宁燃机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
新投”)和乐山特色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乐山股
权基金”)拟签订《乐山高新区福鞍燃气轮机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
协议》”
),拟注册成立合资公司,主要内容是:乐山高新投、乐山股权基金及辽
宁燃机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在乐山高新区打造燃气轮机制造基地,拟投
资建设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车间(燃机热部件加工车间、转子加工车间、机匣加
工车间)、燃机总装车间、燃机成套集成车间、燃气轮机全负荷试验平台,燃气
轮机关键配件、成套服务及上下游相关产品,组织生产燃气轮机产品供应全球。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62000 万元整,其中:乐山高新投以货币出
资 15000 万元,占股比例 24.1935%;乐山股权基金以货币出资 15000 万元,占
股比例 24.1935%;辽宁燃机以实物、技术和货币等出资 32000 万元,占股比例
比例增资。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穆建华回避表决,通
过。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及子公
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议案二:《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基于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公司与乐山高新投、乐山股权基金签署了《合作协
议》,乐山高新投将公司作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在遵守法律法规、政
策的前提下,为公司在乐山市的产业投资、项目合作提供良好的支持、优质的服
务和高效的保障,为各方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公司与各合作方充分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和平台优势,在产业规划、产业运营、
项目投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金投资、资本运营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穆建华回避表决,通
过。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
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及子公
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议案三:《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决
定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