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股票代码:600359
收购人名称: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306 室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306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
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新农开发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新农开发拥
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此次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农垦集团,
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新农开发的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属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因此收购人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第一师国
资委批准,农垦集团与国投集团已签署股权划转协议。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新农开发 指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指
摘要 摘要
收购人、农垦集团 指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农
国投集团 指
开发 40.32%股份,持有农垦集团 100%股份
国投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的新农开发全部股份无偿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指
划转至农垦集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师国资委 指
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兵团国资委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和国投集团签署的《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
《股权划转协议》 指
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划转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天册律所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近三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或部分
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农垦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收购人名称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王俊强
注册资本 21,913.479393 万元
成立时间 2024 年 6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2MADNAK3G0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棉花种植;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
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
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
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专
业及辅助性活动;农用薄膜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
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
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农副产品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摩托车及
经营范围
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
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棉花收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棉、麻销售;道路货物运
输站经营;棉花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物
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农业机械租赁;纸制
品销售;纸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
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 2024 年 6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国投集团 100.00%持股
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0997-4666888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农垦集团为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投
集团由第一师国资委持股 95.11864%、兵团国资委持股 4.88136%。农垦集团的
实际控制人为第一师国资委。收购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国投集团控制的主要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 (万元)
阿拉尔市国瑞投资管理有 投资,资产管理服务,租
限责任公司 赁服务
投资,资产管理服务,非
阿拉尔市国诚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
赁,租赁服务
阿拉尔市国创产业投资管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融
理有限公司 资咨询服务
棉花种植、蔬菜种植、花
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
公司
售、加工、运输、贮藏及
其他相关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
新疆塔里木交建集团有限
公司
用航空服务
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
新疆塔里木文旅集团有限 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
公司 设施娱乐活动,文物文化
遗址保护服务
新疆阿拉尔市塔源产业引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
伙)
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 农作物种植,农业种植科
有限公司 学技术咨询服务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
新疆华元融资担保有限公 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司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
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
限公司 程施工
阿拉尔市金盾保安服务有 保安服务,安全防范技术
限公司 咨询服务
科教项目投资、建设、运
新疆阿拉尔大学城集团有
限公司
及其成果孵化、转化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 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
任公司 电,煤炭生产及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第一师国资委控制的主要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 (万元)
水资源管理,自有资金投
使用权租赁
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
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供销 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合作社联合社有限公司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
务
食品销售,餐饮管理,电
新疆正浩商贸有限责任公
司
售
阿拉尔十二团南口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 投资,资产管理服务,租
营集团有限公司 赁服务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棉花种植、蔬菜种植、
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
他相关服务等。
农垦集团成立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设立不满
三年,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国投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资产管理服务、租赁服
务等,国投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4,439,980.55 2,708,154.55 2,896,411.93
股东权益合计 1,298,262.65 628,310.33 541,767.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1,467,247.98 1,324,223.43 1,135,343.08
主营业务收入 1,448,439.97 1,305,584.77 1,124,800.20
净利润 55,636.85 62,753.82 4,067.97
净资产收益率 1.64% 15.88% -28.42%
资产负债率 70.76% 76.80% 81.30%
注 1:上表数据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权益合计*100%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农垦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王俊强 董事长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王光涛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王智真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张春疆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马冰群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徐秀峰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连玉雯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赵雪梅 监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张晓霞 财务负责人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除新农开发外,收购人控股
股东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第一师国资委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青松建化 16.60%股份,通过持有
接持有青松建化 10.12%股份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阿拉尔津汇村镇 农垦集团间接持有 12.46%股份,国投集
司 间接持有 23.22%股份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为适应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产业化战略布局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和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第一师国资委《关于
国投集团将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权划转至农垦集团的批复》(师国资复
〔2025〕11 号),国投集团拟将所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的股权划转至农垦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农开发的控股股东将由国投集团变更为农垦集团,
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第一师国资委。
农垦集团为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新农开发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新农开发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股份之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资本运作而导
致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收购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新农开发的股份,新农开发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
团,实际控制人为第一师国资委,新农开发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后,农垦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直接持有新农开发
仍为第一师国资委。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农开发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划出方):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股份数量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份,即 153,815,575 股股份(以下简
称“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划转”),乙方同意接
受本次股份划转。
(三)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划转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划转
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乙方享有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同时承担划转股
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职工安置
本次股份划转使得划入方取代划出方在新农开发的股东资格和权益,不涉及
改变新农开发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制度,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五)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处理
本次股份划转仅使得划入方取代划出方在新农开发的股东资格和权益,不影
响新农开发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地位,任何于本协议生效时合法存续的,以新
农开发为一方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应由新农开发继续享有和承继。
划转基准日之后,因新农开发或有负债给新农开发股东利益造成影响的,与
划转股份比例相对应的部分由划入方承担,划出方不再承担。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 153,815,575 股股份
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收购双方不存在与本次
收购相关的其他附加条件或补充协议,不存在就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的行使另有
其他安排的情况。
四、本次收购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关于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之“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农垦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国投集团持有的新农开发
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
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约的事项。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收购人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自国投集团受让的新农开发股份不存在
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未披露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
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收购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俊强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
签字盖章页)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