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晶品特装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晶品特装签订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导晶品特装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晶品特装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2025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 查,不存在前述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前述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
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晶品特装不存在相关需要进行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
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除下述重大风险事项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
晶品特装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订单取得不连续、应
收账款回收或坏账、经营现金流量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军品审价相关的
重大风险。
公司业务受客户计划的影响,存在业务波动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的产品通
常以市场化方式竞标,研制、采购执行严格的计划制度,受总体计划执行情况调
整、工作程序调整的影响,市场波动性较大,采购计划编制、批准、实施等在实
践中会出现松紧不一的现象,造成供应商备产风险和压力。公司提供的特种机器
人、智能感知设备的后续订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此外,公司可能受
行业业务大环境影响,存在业绩波动的情况,如果管理不善、应对不及时则可能
出现经营风险。因此,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单位。随着国家强军建设的推进,公
司产品结构日益丰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增加,但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
年采购计划和国防需要间歇性调整采购量等因素的影响,订单可能存在年度波动
情况,进而导致收入在不同年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年度波
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4,698.5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信用较好的客户的欠款,受行业特点、客户结算时点等因素
的影响,如存在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8.06 万元,主要系大型
集团及研究院所等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有所延后所致。如果未来销售回款与资金
支出的时期存在不一致,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会面临一定的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5.09%,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销售
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所致。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类似产品
产能的扩大,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公司不能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则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部分以暂定价格签署的产品的销售价格需由总体单位客户审定,由于前
述批复周期较长,具有不确定性,会存在在价格最终批复前以暂定价格签署销售
合同并确认收入的情形。在总体单位客户最终批复后,公司将按照最终批复的价
格将差额调整至当期营业收入。
如果上述产品最终价格审定且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批复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则将导致公司未来收入、利润及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其他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行业风险
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发展,深耕“智能感知+机器人”装备领域,行业内竞争
企业主要为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公司目前在承接大额订单的能力、资产规模及
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与该类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同时,伴随行业产品市场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增强
技术储备、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及
时调整竞争策略,则难以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削弱、产
品利润率降低进而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及供应商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公司业务订单主要受装备采购总体
计划和年度采购需求影响,不同年度不同产品的销售对象和销售额有所不同。公
司不同种类和型号的产品所涉及的供应商有所不同;公司每年度各类产品的销售
金额不同,对应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亦有所不同。因此,不同年度,公司存在前
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变动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始终坚持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培养,核
心技术人员在推动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核心技术人才带来了丰富
的经验和知识,是公司创新和进步的源泉,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石。随着
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才争夺不断加剧,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并留在公司是需要持
续着力解决的问题。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但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甚至发生核心技术
人员流失的情形,则可能导致产品技术泄密、研究开发进程放缓或终止的风险,
将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
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然而高科技研发竞争激烈、投入大、风险大,研发结果可
能达不到预期,若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
失败,将对公司技术实力产生减弱等不利影响。
公司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发明专利 7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5 项,外观设
计专利 21 项,另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44 项。这些知识产权不仅体现了公司在
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的实力,也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坚实保障。但由于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难以及时防范和制止。如果未来
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相关核心技术秘密泄露,并被竞争对手所获
知和模仿,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受上级客户战
略部署及内部计划的影响,上级客户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制度,一
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实施采购,通常情况下交付验收工作多
集中于下半年。
鉴于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交付及验收多集中于下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较
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存在不同季节利润波动较大、甚至出现亏损的风
险。
近年来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员工数量也有较大提升,员工年龄结
构轻,一方面朝气蓬勃,另一方面缺乏系统经验,规模扩张对公司在战略规划、
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深层次影响,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持续高速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生产需要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的资质和认证,该等资质
资格认证每过一定年限需进行重新认证。公司已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对
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和认证,且自获取上述相关资质证书以来均顺利续期,但如
果未来公司因故不能持续取得这些资质,公司的生产经营则将面临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与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签订的销售合同。
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已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和认证,在生产经
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
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国家秘密泄露,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信智航、华信宇航、重庆平戎、河北优利特属于高新技
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及主管税务机
关的认定,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可按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缴纳相应期间企业所得
税。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还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免、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等政策。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和实施可能带来企业纳税
税率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公司系特种装备研发与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正积极推进相关核心技
术应用于民用领域,并探索民用市场的应用场景。尽管公司探索的民用产品市场
前景广阔,但在新的市场领域内,公司尚需积累经验,存在民品市场开发达不到
预期效果的风险。同时,公司加大投入开展外贸业务,但外贸业务开展受多方面
因素影响,实际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减(%)
营业收入 76,653,862.19 36,055,542.10 1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553,923.14 -19,768,642.48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8,587,245.86 -25,766,653.89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680,597.43 -86,911,346.25 不适用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793,887,647.58 1,764,679,771.98 1.6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2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2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5 -0.34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 -1.19 增加 0.70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19 -1.55 增加 0.36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 112.60%,主要系本期交付验收的产品
较上期增加所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亏损减少,主
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其他收益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基本每股收
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亏损
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
期增加所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 35.21 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
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北京市
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业务主要涉及特种机器人、智能感知设备、模
拟仿真系统、智能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用户提供性能先进的相关组
件、分系统和整机产品。
经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掌握并构建了领域涵盖广、链条延伸长的核心技术体
系。在技术领域方面,全面涵盖产品研发所需的环境感知、信息处理以及伺服执
行等领域核心技术;在技术链条方面,掌握的关键技术从整机延伸至上游模组及
分系统。得益于完备的技术体系,公司技术自我配套程度高,支撑了产品精细化
系统集成及快速演进迭代,为提升产品综合性能奠定了基础,提高了竞争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场景对标,精细化解决行业客户需求,通
过核心技术、关键指标、成本效率等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价值提升,产品性能
和服务质量得到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逐步确立了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
利用已有技术优势,不断将新技术拓展应用,在智能制造、智慧仓储、国防教育
等应用领域逐步获得行业客户认可。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长期注重自主研发,持续
保持较高比例的研发投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使科技创新具有高度方向性,支
撑了公司竞争力提升。某机器人产品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有力巩固了公司
在特种机器人领域的行业优势地位。
(二)人才优势
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大多毕业于国内一流院校,这些核心人员将其在业内优
秀企业积累的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应用于公司实践,在其深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
的行业经验支撑下,形成了一支专业、成熟、稳定、精干的核心技术团队,有效
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范化运营水平,实现了对客户的快速响应、高品质交
付。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注重通过项目实践锻炼队伍,总结项目经验
教训,提高员工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司通过项目实践和综合培训快速提高
员工的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管理水平。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合理、队伍
稳定,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并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及技术管理经验,对行业市场
趋势、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的把握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
(三)“研产测一体”模式优势
公司在追求高效、敏捷和高质量运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研产测一体”模
式,构建了完备的研发、生产及测试软硬件条件,集强大研发实力、敏捷快速生
产、全要素测试能力于一体,实现研发-生产-测试快速闭环,支撑公司产品高速
进化,提升竞争优势。在研发方面,公司在领域广、链条长、要素全的核心技术
体系及高素质研发团队支撑下,具有强大的智能装备分系统及整机研发能力;在
生产方面,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完善的技术条件和工艺流程、科学的
供应链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各类智能装备的大规模生产需求;在测试方面,公司
组建了专业测试公司,建立测试设施完善的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测
试工程师队伍,具有完备的测试资质,能够开展多个领域、多类产品的全要素实
验测试和分析工作。
七、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多年研发攻关,突破并掌握了多传感器融合探测、微小型高精度光电
云台、超宽带雷达探测、高效动力驱动、高适应性底盘、多自由度自适应机械臂、
高效人机协同及操控、模拟仿真等核心技术体系,支撑了公司特种机器人及侦察
设备系列产品研发,多型产品以性能优势获得客户采购,证明了公司核心技术的
先进水平。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横向拓展技术领域,纵向延展技术链条,构
建领域广、链条长、要素全的核心技术体系,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已经具备为客
户提供系统化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和系列化特种机器人、智能感知设备、
模拟仿真产品。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长期专注于特种装备领域高科技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深耕信息化、
智能化、无人化尖端技术领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业资质齐全。公司深
刻洞悉用户需求,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瞄准世界一流水平,立足自主创新,
通过多年迭代积累,构建并掌握了特种机器人技术、智能感知技术、模拟仿真技
术等核心技术群,核心技术所应用产品的性能指标和质量达到国际同类水平,已
获发明专利 7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5 项,外观设计专利 21 项,另有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144 项。报告期内,新申请发明专利 11 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7 项;新
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 3 项,新增授权软件著作权 3 项。
公司围绕 AI+机器人领域,不断加大技术投入,自主开发了多传感器融合探
测技术、高效动力驱动技术、多自由度自适应机械臂技术、高效人机协同及操控
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解决了特种机器人感知识别、极限运动、精确执行等技术
难题,并在排爆、核化、巡检等特种机器人产品领域具体应用,报告期内某机器
人产品及相关技术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国家和行业的认可。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充分挖掘已有技术积累的应用潜能,积极开展相关技
术及产品研发。工业品智能制造方面开发了智能拧紧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等产品,
相关产品性能居行业领先水平;同时,突破了超高压储氢相关技术,具备高端复
合氢瓶研制、专用设备生产、自动化储氢产线建设能力。在智慧仓储方面,研发
六向仓储机器人、自主输送机及堆垛机,具备向用户提供智能化仓储设备和智慧
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及建设能力。与此同时,公司还在柔性生产制造、智能检测等
方面进行布局,服务于超导新材、新型储能、先进医疗及智慧农业等行业的智能
装备制造领域,以期在智能制造板块中开拓更加广泛的市场。公司新增业务的进
展与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67,276,861.41
项目投入 B1 270,859,190.28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245,646.76
截至期初累计发 理财产品收益 B3 10,233,251.33
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131,000,000.00
手续费 B5 5,963.74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B6 66,666,530.58
项目投入 C1 37,553,467.07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9,035.09
理财产品收益 C3 2,910,402.85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0.00
手续费 C5 2,493.07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C6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 项目投入 D1=B1+C1 308,412,657.35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244,681.85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3,143,654.1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31,000,000.00
手续费 D5=B5+C5 8,456.81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D6=B6+C6 66,666,530.58
E=A-D1+D2+D3-D4-D5-D
应结余募集资金 594,577,552.70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 414,839,477.76
差异[注 1] G=E-F 179,738,074.94
注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62,069.22 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 80,000,000.00 元、浦发银行购买
大额存单 100,000,000.00 元、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为 144.16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北京晶品 91490078801500002144 109,923,633.64 活期
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特装科技
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8110701011602399389 2023 年 9 月 21 日注销
北京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玲珑路支行
南通晶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发展 50230188000690967 35,464,162.75 活期
南通港闸支行
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军
融汇智”)、天津军融创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融创鑫”)、天津
(以下简称“军融创富”)分别持有公司 25.08%、
军融创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波控制上述三家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职务 持股企业 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
军融汇智 32.49
军融创富 30.48
军融汇智 21.06
军融创鑫 1.57
军融汇智 0.5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军融创富 2.22
军融汇智 1.60
军融创富 1.29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职务 持股企业 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文海 吴 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