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1,348,500
股的 0.60%;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5.7532 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5 日为
预留授予日,并以 25.75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9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
独立董事张政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4-055)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5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实
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8676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
其他形式的分配,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5.94 元/股调整
为 25.7532 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
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5 日为预留
授予日,授予 34 名激励对象 4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7532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
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4 人) 49 18.28% 0.60%
预留部分合计 49 18.28% 0.60%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份额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籍人员),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
的。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人员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5 日,以 25.75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涉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5 年 9 月 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波动率)
年期、2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
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授予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
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
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
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前述授予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