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赵玉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
昆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5,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
股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10,000 股(占当
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
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当前剔除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司回购专户后
(股) 本的比例
的总股本比例
赵玉昆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0,940,000 15.85% 15.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股,即不超过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
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查备文件
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