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7 1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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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暨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62.7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上限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回购股份
的用途存在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以上议案已由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
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3,540,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90%,
成交最高价为 45.14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7.65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
民币 15,006.965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 3,540,021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01,065,290 股减少
至 597,525,269 股,注册资本将由 601,065,290 元减少至 597,525,269 元(鉴于公
司前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公司总股本暂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除上述文件外,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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