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7 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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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会议议程…………………………………………………………………2
会议须知…………………………………………………………………3
议 案 一 、《 关 于 取 消 监 事 会 并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 等 治 理 制 度 的 议
案》……………………………………………………………………….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10 点 00 分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主持人:任永强董事长(或受推举的董事)
————————————————————————
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题:
   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
案如下:
             ;
                  ;
                                。
   其中,第 1-4 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 5-11 项子议案为普通
决议案。
二、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三、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
四、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或“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
正常秩序。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
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本次大会审议大会议案后,应做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
                            ,
本次股东大会第 1-4 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获出席股东大会的三
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第 5-11 项子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获出席股
东大会的过半数赞成通过,没有任何股东须对以上 11 项子议案回避
表决。
 七、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能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一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股票上市
地的监管要求,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
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等 10 项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新《公司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及证监会出台的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本公
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
   为衔接新《公司法》
           、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要求,证监会完
善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配套规则(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实
施),细化公司治理等内容。上交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
则指南,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规范,加强股东权利保障。
二、修订内容
(一)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
   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删除《公司章程》等治理
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条款、表述,同时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
(二)完善法定代表人等规定
  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载明法
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
(三)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一是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
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调整股东会职权,降低临时
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四)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
职权等事项。二是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三是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及实操所需,完善性修订专门委员会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前置审议程
序等,以优化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法律用语,将
公司治理文件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 10 项制度、取消监事
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有关制度修订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
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及
所附修订对照表及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 10 项制度建议修订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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