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403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
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9,935,640股增加至421,101,263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3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
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
作《章程修正案》。
同时,将《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名称变
更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
议事规则》”)并对其进行修订,对《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修订
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
公司拟同步修订及制定以下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提交股东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号 大会审议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