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 上实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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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工作。
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 2.1 条至第 2.3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织等工作。
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差错更正;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
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的关系。
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
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会计师事
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
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
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
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
议。
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材料,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
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召开前,委员应充
分阅读会议资料。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
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
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独立董事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决的方式召开。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司承担。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信息。
从业经历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应
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订)同时废止。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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