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 上实发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
续聘、改聘)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特指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法
定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各类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参
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相关信息的对外披露。
度。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负责审议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建议,并提请股东会审批。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形成选聘文件。
初步审查、整理与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后提交审计委员会。
终依评价办法得出结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为 1 年。
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
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
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
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
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记录并保存。
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
担能力水平等。其中对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应当重点评价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
情况,包括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
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 x 审计费
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
于 15% 。
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
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并及时向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超过 8 年。公司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
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
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之后连续 5 年不得参与公司的审计业务。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相关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在该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
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
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
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其无法继续按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
聘程序,保证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
事务所。公司股东会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陈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会上陈
述意见提供便利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任的,应当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
当情形。
员会应在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评估与专项说明:
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正被立案调查。
基准价。
公司不再聘任其承担审计工作:
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披露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
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
年。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实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