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振股份(股票代码: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斌 联系电话:021-55518390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江波 联系电话:021-555188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是。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募
投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此外,公司于 2024 年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露文件一致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 3000
议案》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
项目 工作内容
(以下简称“原年产 3000 万平方
产线项目”
米项目”),变更为“年产 2000 万平方米新
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以下简称“美国募投项目”),项目实施主
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
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个月,自 2024 年 4 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
作,2024 年 12 月开始新建厂房,
预计于 2025
年 7 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经过公司审慎评估,认为 2024 年公司
在东南亚生产基地产能稳步释放,现有产能
可满足目前业务需求,同时美国未来加征关
税的政策尚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避免盲目扩产,保障项目安全推进,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
,将美国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案》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慢,上市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行业变化等情
况针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再次论证情况,以
及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况;
营业绩变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及是否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业绩稳定性。
主要问题:公司募投项目中原年产 3000 万
平方米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 1 年,拟完成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及 2023 年 11 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募投
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决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月及 4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000 万
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
线项目”,新建美国生产基地以化解贸易摩
擦给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影响。2025 年 1-6
月,相关募投项目进展缓慢。
公司整改情况: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慎评估,认为
放,现有产能可满足目前业务需求,同时鉴
于美国未来加征关税的政策尚不明朗,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盲目扩产,保障项
目安全推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将美国募投项目建
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主要问题:因 2023 年度以来美国海关以供
应链溯源为由对公司产品实施了严苛的通
关限制,造成公司对美国的出口订单以及经
营业绩严重受损。公司已采取海外增设生产
基地和开发新产品等措施努力恢复业务,
盈利。保荐机构提醒公司一方面持续关注导
项目 工作内容
致业绩下滑及波动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及其
他风险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
方面继续采取措施改善业绩情况。
公司整改情况: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亏损的预计情况披
露了业绩预告等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业绩改善情况并积极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研发和
产品创新的力度,研发非 PVC 地板,新增建
设东南亚生产基地产能,并经审慎论证及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并投资新建美国生产基地,以化解主
营业务受到的国际贸易政策等不利影响、恢
复经营业绩及稳定性。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注上市公司募集资
周期为 1 年,拟完成时间为
金投资进度及项目
情况,督促提醒上市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募投项
行业变化等情况审
目建设期延长的决议,截至
慎论证募投项目可
行性及募集资金安
投资进度较为缓慢。2024 年
全性,并履行相应的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相关募 审议程序与信息披
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露义务。
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 表人已敦促发行人
目”,新建美国生产基地以化 对募集资金现金管
解贸易摩擦给公司当前主营 理及其授权情况进
业务的影响。2025 年 4 月 25 行全面梳理和自查,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完 善 募 集 资 金 相 关
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慎 内 部 控 制 流 程 及 管
评估,认为 2024 年公司在东 理,深化专业培训,
南亚生产基地产能稳步释 提升工作人员合规
放,现有产能可满足目前业 意识与业务能力,并
务需求,同时鉴于美国未来 向 监 管 机 构 及 时 汇
加征关税的政策尚不明朗, 报。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
免盲目扩产,保障项目安全
推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
案》,将美国募投项目建设期
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决
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
应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及时
履行审批程序或赎回理财产
品,而公司实际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与
监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
权。
因上述事项,天振股份、公司
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方庆华、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及财务总
监吴阿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方庆华、吴阿
晓、吴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51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
监管函[2025]第 31 号)
。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供应链溯源为由对公司产品 一方面持续关注导
实施了严苛的通关限制,造 致业绩下滑因素的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成公司对美国的出口订单以 变化情况及其他风
及经营业绩严重受损。公司 险状况,及时履行信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已采取海外增设生产基地和 息披露义务;另一方
开发新产品等措施努力恢复 面继续采取措施改
业务,但销售规模尚未完全 善业绩情况。
恢复,2024 年仍然亏损。 对于“对等关税”事
对全球 186 个国家、地区加 司密切关注后续变
征所谓的对等关税,税率自 化情况,并视对业绩
中国的所谓对等关税税率达 信息披露义务。
到 34%,中国对此进行了坚
决反制。随后美方轮番升级
关税措施,将对华“对等关
税”税率最终提升至 125%,
总体税率高达 145%。
成关税互降协议,美国对中
国的 125% 对等关税于 5 月
至 8 月 12 日,并于 2025 年
相关互降约定延期至 2025 年
天振股份已于 2019 年在越南
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后陆续
又投资建设了泰国、美国等
生产基地,公司出口至美国
的订单已绝大部分转移至越
南、泰国和美国等工厂,相关
工厂受到关税影响小于中国
生产基地,但美国“对等关
税”政策仍未最终确定,后续
存在取消暂缓或继续加征等
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
来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决议,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改情况 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或赎回理
财产品,而公司实际于 2025 年 3 月 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对超过授权期限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追认与补充授权的议案。
因上述事项,天振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方庆华、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及财务总
监吴阿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
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1 号)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天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25]第 31 号)。
报告事项 说明
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
敦促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其授权
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逐项落实整改措
施,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及管
理,深化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合规意识
与业务能力,并向监管机构及时汇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