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云翔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成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
不适用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不适用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
项目 工作内容
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不适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 不适用
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
报告事项 说明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
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
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
合并交割日后,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
施情况如下: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
(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和深交所审核问询的要
求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核查程序执行不
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泰
海通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云翔 彭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