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02: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
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
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八、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
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   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   复会,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
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对《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如下:
东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安世纪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