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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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东
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
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会发言登
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
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 分钟。股
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
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
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
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
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
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
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四、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工作
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和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会人员。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问题。
   (五)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状况以及未来投资与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
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5,786,800股,据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68,02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80.27%,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的7.93%。
  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调整分配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
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
度相应废止。
  为确保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相一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为保障公司治理体系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如下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
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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