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
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
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
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
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上述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
消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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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5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
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与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
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5
号、-6 号、-6A 号、-6B 号、-7 号、-8 号、-9 号共 7 幢工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
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上述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
消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拟以生
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耀融
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
过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
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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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
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拟
以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