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 39.80 元/股调整为 39.18 元/股。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克夫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四)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五)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
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
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06,800,000 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告编号:2025-017),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
为:39.80-0.62=39.1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系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调整为 39.18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和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
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