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
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后,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一致认为: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以
委贷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系为支持公司钢铁产业转
型升级及科研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萍、田飚鹏、刘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