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5-24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楼公司中会议室。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833,330,78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30,070,24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260,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5,895 股,占
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
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45,195 股,占公司外
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3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3,261,23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260,53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5,895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
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45,195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35%。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899,719 股。
同意股份数:832,900,606 股。
同意股份数:832,901,110 股。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同意股份数:500,70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0,172 股。
同意股份数:2,831,059 股。
同意股份数:2,831,563 股。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同意股份数:500,703 股。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