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 中远海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5 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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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二五年九月
                      目       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资料
议案--------------------------------------------------6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额---------------------------------------------------12
              会 议 须 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如下须知:
一、 董事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 大会设立秘书处,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三、 股东参加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
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
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
的大小依次进行。
五、 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五分钟。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
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
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六、 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七、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
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时,每项表决应选择“赞成”、或“反对”、
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放弃表决权,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在相应“□”中用“√”
填写。每张表决票必须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
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的9:15-15:00。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会 议 议 程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3日
                     至2025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董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议案)
为特别决议案)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代表股份数,提议计票
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计票。
八、宣布表决情况。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资 料
议案一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
               船舶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
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下属
公司建造6艘散货船。现将本次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远海运散运的客户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
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委托舟山中远海运
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重工”)新造6艘21万吨级纽卡斯尔
型散货船,交易总金额为316,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新建6艘21万吨级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舟山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
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的一体化发展,聚焦中远海
运集团“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航运科技企业”的愿景,不断深化“产融
结合、以融促产”,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
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
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
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
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
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通
过投资船型较新、绿色环保、配置合理且通用性较强的优质运力,体
现公司对全球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持并助力传统产业转
型升级。此外,公司在前期积累的经验基础上,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
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新造散货船的应付船款;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变动及前期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拟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自2023年2月1日(公司前次减少注册资本)至2025年4月15日,
公司回购并注销了219,321,500股股份(其中A股72,220,500股、H股
股份。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总股本减少216,682,794股,拟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16,682,794元。本次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
币13,573,299,906元变更为人民币13,356,617,112元。具体情况请参
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
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关《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
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工
作细则》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
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
值水平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部分 A 股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
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实施股份回购,以推进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公司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如无特殊情况,本次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9月23日至
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
之日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具体如
下: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股)              例(%)             (万元)
                                        按回购价格上限 3.81 元/
                                        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减少注册资本   4,000-8,000   0.3031-0.6062
                                        实际使用的回购金额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81 元/股(含),即不超过
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八、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事项将按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出
的一般性授权办理。
  有关本次回购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49)。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请各位股东逐项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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