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有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
(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 2,752,152,11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 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 25,720,000 股,本次 实际参与本 次利润分 配的股 数 为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
(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
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
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2,726,432,116×0.02)÷2,752,152,116≈0.01981 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5.26
元/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26-0.01981)÷(1+0)=5.24019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26-0.02)÷(1+0)=5.24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5.24-5.24019|÷5.24≈0.0036%,小于 1%。
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
下,影响较小。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的条件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次申请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9 日)的收盘价(5.26 元/股)计
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华发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