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
月4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09:15至15:00。
本次会议由董事刘锋先生主持。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份总数为1,238,389,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38655%,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
事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8,295,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34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09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3.4179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36,095,7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67,800,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6.72823%;反对
小股东所持股份0.1403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赖清漫、李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