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4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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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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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821 人,代表股份 240,792,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143,312,720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9,249,800 股)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3,312,700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9,249,800
股)的 12.036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8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3,176,7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3,312,700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
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15人(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8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926,1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3,312,70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
股)的10.40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8,79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924,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68%;
反对 1,653,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0%;弃权
份总数的 0.2931%。
本议案系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 238,817,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6,951,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97%;
反对 1,613,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3039%。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34,543,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4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2,67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55%;
反对 6,019,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1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93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34,556,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0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2,690,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63%;
反对 6,025,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6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77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34,536,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2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2,670,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98%;
反对 5,939,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2660%。
表决结果:
同意 234,655,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1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2,789,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98%;
反对 5,745,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1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3289%。
表决结果:
同意 234,641,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5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2,77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78%;
反对 5,757,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1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3310%。
表决结果:
同意 234,078,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9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21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50%;反
对6,473,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6%;弃权2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14%。
表决结果:
同意115,13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9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5,13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99%;反
对3,5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9%;弃权2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4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凤、郭林昆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