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 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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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公司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
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
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八、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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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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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5日下午14点50分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祥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议案
议案》
六、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大会议案
七、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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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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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拟定投保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
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
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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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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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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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清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力新兴基金”或“基金”)
所投资的5个项目已基本处置完毕 ,经过十次现金分配,基金累计分配金额5.73亿
元,DPI实现133.70%,现拟申请基金整体清算,本次清算方案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情况
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12年7月9日领取营业执照,注
册 地 址 为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威 海 路 511 号 2001 室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司(以下简称“瑞力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D6752。
瑞力新兴基金原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4年,管理退出期3年,至2019
年7月8日到期。为基金已投项目处置预留时间,经全体合伙人决策同意,目前基
金经营期限已延期至2025年7月8日到期。
(二)基金投资人
瑞力新兴基金首期募集于2012年7月9日正式封闭,总认缴规模为30.303亿元,
实缴规模4.2929亿元,共有5家投资者,具体如下所示: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 实缴金额(万)
普通合伙人 瑞久投资 3,030 429
有限合伙人 美锦能源 120,000 18,000
有限合伙人 国际资管 80,000 12,000
有限合伙人 风范电力 50,000 7,500
有限合伙人 洪客隆 50,000 5,000
合计 303,030 42,929
(三)基金分配情况
本基金累计完成10次现金分配,分配总金额为573,945,027.96元,现金分配
比率(DPI)为133.70%,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人 实缴金额(元) 累计分配金额(元)
瑞久投资 4,290,000 4,290,000.00
美锦能源 180,000,000 241,263,8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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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管 120,000,000 160,838,395.63
风范电力 75,000,000 100,529,137.02
洪客隆 50,000,000 67,023,615.55
合计 429,290,000 573,945,027.96
根据基金分配相关规则,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基金财产权利及
对外投资项目权益等权益,并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基金费用。同时,普通合伙
人瑞久投资自收回本金后,不再参与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后续分配均按照有限
合伙人实缴比例进行。
(四)基金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负债表如下所示: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91,943.28 6,320,884.40
流动资产合计 6,491,943.28 6,320,884.40
资产总计 6,491,943.28 6,320,884.40
合伙人权益:
未分配利润 6,491,943.28 6,320,884.40
合伙人权益合计 6,491,943.28 6,320,884.40
负债和合伙人权益总计 6,491,943.28 6,320,884.40
如上表所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基金账面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需提请
注意的是,基金清算过程中尚有托管费、审计费、税费等费用及其他支出需要支
付。
二、项目处置情况
(一)基金投资情况
基金共完成5个项目投资,总投资金额30,739.90万元,已退出金额55,440.40
万元,整体回报倍数1.8倍,具体如下:
项目 初始投资成本(万) 已退出金额(万) 未退出公允价值(万)
上海普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4,000.00 5,030.00 -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12,002.40 26,985.96 -
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717.50 70.17 -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4,043.43 -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20.00 19,310.84 -
合计 30,739.90 55,440.40 -
三、基金清算方案
(一)基金正式启动清算
鉴于目前基金5个已投项目已基本完成退出,建议进行基金整体清算,由普通
合伙人瑞久投资担任基金清算人,与基金管理人开展基金清算工作;成立清算委员
会,清算委员会成员由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担任,正式开展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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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AMBERS系统清算
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开始清算填报,上传基金清算承诺函、基金清算
公告。根据基金清算进度,管理人在完成托管户注销后,将基金清算报告上传
AMBERS系统,完成基金产品在AMBERS系统内的清算。
(三)税务事项
管理人将在基金清算时首先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在通过税务机关审核
并获取税务注销证明后,进一步推进后续财产分配及其他清算工作。
(四)剩余财产分配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瑞力新兴基金5个已投项目已基本退出完毕,账面货
币资金余额为【6,491,943.28元】,在支付税费、托管费、审计费及其他费用后,
剩余财产将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如基金工商主体注销后,建装业等项目在后续仍有资金回流,该等资金将按
照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相关款项可由管理人代收后支付至各有限
合伙人账户,或由管理人指示相关方直接支付至各有限合伙人账户。
同时,为降低基金运营成本,拟将基金托管户剩余资金划转至基金基本户,
解除托管,并对托管户进行销户处理,后续支出及分配将通过基金基本户进行支
付。
(五)清算审计
基金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基金进行清算审计,清算审计完成后,管理人将清算
审计报告提交合伙人审议。此外,管理人将根据托管行要求编制托管账户清算报
告,并提交合伙人及托管行盖章确认。
(六)工商注销
AMBERS系统产品清算完成后,基金将提交工商主体注销,在工商主体注
销前,基金基本户剩余资金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如有剩余,将按照有限合伙人实
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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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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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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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
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公司治理制
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
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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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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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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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
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具体情况
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述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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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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