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5-061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易凌、段建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
同时,由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
成,注册资本由 64,694,700 元调整至 79,474,700 元。针对以上情况,公司结合法
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拟废止《宁波能之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