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 春光科技关于签订《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4 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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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
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腾”)与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筹)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苏州市区产业项
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监管协议》”)。
 ●公司将分期分阶段投入,其中一期预计投资人民币约 2.89 亿元,最终以项
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内未能达到约定税收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差额部分以违约金形式,在每个测
算周期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协议对方。如果未来该项目竣工后达不到该约
定指标,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上
述协议还有项目总投资额和亩均投资强度等要求,如果未来没有达到该要求,苏
州尚腾可能存在承担违约责任和竞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等被处置的风险。
要进行试产以及客户引入,届时试产以及客户引入是否顺利、市场是否会发生
不利变化、建成产能是否能够得到释放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公司本次签
订上述《投资监管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
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
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影响公
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
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和影响投
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
实施工作。
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
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根据业务和实际需要,分期分阶段推进项目
实施。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中涉及的投资规模、投产后亩均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
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
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州尚腾目前在苏州的生产经营厂房来源于向外租赁,随着苏州尚腾清洁电器整机
代工业务的不断发展,原有生产经营场地已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为节省租金
成本,优化场地资源配置,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产品服务和供应能力。经
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全资子公
司苏州尚腾通过参与竞拍方式取得了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吉祥路南侧、上供
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区(筹)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苏州市区产业
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对于本协议中约定的地块项目投资,公司将分期分阶
段投入,其中一期预计投资人民币约 2.89 亿元,后期计划拟根据一期的运营、
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二)上述事项已由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及
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和 2025 年 8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
  (公告编号:2025-039)和《春光科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公告》
料》,以及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春光科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本次公司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及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506MB04860556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腾胥路 79 号
   (二)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50601419626XJ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路 604 号
   上述协议对方均为政府机关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投资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乙方: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土地竞得人)
   丙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甲方委托方)
  (二)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项目地块坐落胥口镇吉祥
路南、上供路东,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面积:21800.1 平方米,出让年期:30
年,项目总投资额:10 亿元,产业准入类别:各类清洁电器制品。
  (三)甲方权利义务
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方投产后每年对乙方进行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并在投产六年后对乙方项目年
均实缴税收进行整体测算。测算起算时间为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6 个月后的
次年,计算标准该出让宗地范围内测算年度企业实缴税收总额除以出让宗地总面
积。
  (四)乙方权利义务
牌出让文件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 2549 万元;投产后亩均
税收不低于 100 万元;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 54500.25 平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水平不高于 0.0083 吨标准煤;符合环保要求。
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以及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之前应向甲方分别提交 1 万元/亩的开工银行履约保函和竣工银行履约保函。如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开工或竣工,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函中扣除。
建筑物原则上不得出租且不得转让,确需出租转让的,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意见。
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付清土地出让金,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是项目用地地面建筑物全部竣工 5 年后方可出租;三是承租方须取得甲方的同
意。
年内每年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等级应不低于 B 级,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本协
议约定数额的 70%,6 年内整体测算年均亩均税收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数额。
作日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违约责任
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应按甲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的,甲方可
按不高于出让宗地土地出让金的 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拒不整改且情节
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置。
府原因除外),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对逾期一年以上未开工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处置。
分以违约金形式,在每个测算周期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未能在
三个月内完成支付的,应按日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差额税收金额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如乙方 6 年整体测算税收达到约定税收标准,但因年度测算税收未达到要求缴纳
违约金的,甲方应在整体测算后三个月内予以退还。如乙方 6 年整体测算税收未
能达到约定税收标准,年度测算时已缴纳的违约金抵扣作为整体测算应缴纳违约
金的一部分。
  (六)其他
让公告及须知对地块的相关要求确定。实缴税收以苏府办[2017]239 号文件中工
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明确的计算口径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主要为解决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生产经营场地受限情况,有利
于节约厂房租赁费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场地资源配置,以更好地满足市
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产品服务和供应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拟投资项目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
划资金安排,分期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预计公司本次签订上述《投资监管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内未能达到约定税收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差额部分以违约金形式,在每个测
算周期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协议对方。如果未来该项目竣工后达不到该约
定指标,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上
述协议还有项目总投资额和亩均投资强度等要求,如果未来没有达到该要求,苏
州尚腾可能存在承担违约责任和竞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等被处置的风险。
要进行试产以及客户引入,届时试产以及客户引入是否顺利、市场是否会发生
不利变化、建成产能是否能够得到释放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项目是基
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
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投资
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
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和影响投
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
实施工作。
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
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根据业务和实际需要,分期分阶段推进项目
实施。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中涉及的投资规模、投产后亩均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
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
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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