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25—035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
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37,265,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204,254,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82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为3,82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席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2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1%;
反对1,7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0%;弃权
总数的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92,7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6.7518%;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5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5%;
反对1,8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5%;弃权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2,2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5261%;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55,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5%;
反对1,8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4%;弃权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4,1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1468%;弃权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9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5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2%;
反对1,8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4%;弃权
股份总数的0.04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1,5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0945%;弃权1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5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9%;
反对1,8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4%;弃权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3,0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1468%;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6.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56,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9%;
反对1,8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5%;弃权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5,0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0997%;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7.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1,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2%;
反对1,8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5%;弃权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929,6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0997%;弃权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8.0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1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0%;
反对1,7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0%;弃权
股份总数的0.0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80,242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的47.0709%;弃权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3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慧利律师、陶小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