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4 1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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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
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
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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