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526,611,000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制性股票17,5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526,611,000
股变更为526,593,500股。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事项。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总股本526,61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制性股票17,5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526,611,000 股
变更为526,593,500股。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9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3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格 如 下 :A股 现金分红 总 金额 =实际 参与分配的 A股总 股本×分配 比例,即
金红利=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263,296,750元÷526,593,500股=0.50元/
股,即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A股收盘价-0.50元/股。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王海斌、林慧梅
咨询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电话:0576-8613908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