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58,68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58,68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本次解除限售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8)。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完成,共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明确发表了无异
议的意见。
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本次股权激
励事项明确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元/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后股票剩
授予日期
股) (万股) 人数(人) 余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确已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 78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无异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为第一个限售期,第一个限售期满后 12 个月为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年 2 月 15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之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本项解
除限售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本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项解除限售条件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伙)出具 2024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率不低于 15%。[注] 司 2024 年净利润[注]为 1,630.37
万元,当期股份支付费用 268.30
万元,剔除各期股份支付费用,
为 66.80%,公司层面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已达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仍在公司任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且未发生其他失去激励资格情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
的激励对象共 78 名,根据公司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均在 80 分及
考核结果(S) S≧80 S<80
以上,
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股票的数量为 758,688 股。
注:上表“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该净利润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三)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此前授予该 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8 名,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8,68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
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吴淑妃 财务总监 50,000 20,000 40.00
黄璇 董事会秘书 50,000 20,000 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1,796,719 718,688 40.00
合计 1,896,719 758,688 40.00
注:上述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此前获授,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已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9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58,688 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
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量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96,719 -758,688 1,138,03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9,755,265 +758,688 350,513,953
合计 351,651,984 - 351,651,984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