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
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调动并激
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