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亚华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飞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家兴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诺函
是 不适用
纳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屋租赁相关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项目发行
人或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飞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