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5117 股票简称:德业股份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四:
议案五: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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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业股份”)为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
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
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
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等回答股东提问。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
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
票,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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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 26 号研发楼 7 楼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 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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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 26 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联系人:刘书剑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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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 1,080,464,545.57 元。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
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904,448,121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907,200 股,公司可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总 股 数 为 902,540,921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例为 65.7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准计算。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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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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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定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总额为 150 万元,与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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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海外业务不断扩张,且主要采用外币进
行结算,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但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难以预测,易造成汇率
波动加剧,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的进一步影响,公司将深度开展外汇风险管理,在保证日常运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拟由等值 15 亿美元增加至等值 30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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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
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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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障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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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
人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
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
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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