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正)
》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
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为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
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充
分讨论、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
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利,一般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上述特殊情况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或者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重大投资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②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③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
形;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
的基础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定、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
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
异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通过电
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分红政策和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相
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
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