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5(临)-6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州黄河”)于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
前,公司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对饮料
行业的业务拓展,重点加大在果汁领域的投资与发展,公司拟与重庆橙标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橙标”)、盐城丝路安栎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安栎”)签署《合资公司协议》,
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其中公司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3,57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新增的控股子
公司。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橙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 10 万标准厂房办公楼 2-6-1-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征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
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
经营范围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低温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省银岭冷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鑫孜睿农业开
主要股东
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陈征
与公司之间的关 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
系 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股权控制关系
(1)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盐城丝路安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金融城 6 号楼 3304-35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丝路同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经营范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类型 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合伙人信息
普 通 合 陕西丝路同辉私募
伙人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雷胜各 2,000.00 36.3636%
王雷宁 800.00 14.5455%
孙亚芬 800.00 14.5455%
郭耀军 500.00 9.0909%
董江萍 500.00 9.0909%
有限合
李康宁 300.00 5.4545%
伙人
张文忠 100.00 1.8182%
钟文略 100.00 1.8182%
童志平 100.00 1.8182%
颜宇 100.00 1.8182%
邹劼 100.00 1.8182%
实际控制人 樊帆
备案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登记备案情况
基金编号:SAPG38
与公司之间的关 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
系 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股权控制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兰州黄河(重庆)饮品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 重庆市忠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长期
生产、销售: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浓缩果蔬汁、果
肉、果浆、橙子精油;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
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
品);水果、农副产品初加工、销售;水果种植、销售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浓缩果蔬汁、果肉、
果浆、橙子精油;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
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水果、农副产品初加工、销售;水果种植、销售。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兰州黄河 3,570.00 51.00% 货币
重庆橙标 2,100.00 30.00% 货币
盐城安栎 1,330.00 19.00% 货币
合计 7,000.00 100.00%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橙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盐城丝路安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述主体签署《合资公司协议》,《合资公司协议》中合资
公司基本信息、设立方式、出资方式与股权比例已在本公告“三、投资标
的的基本情况”处披露,以下为《合资公司协议》其他核心内容的摘录:
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同时按期足额缴至合资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
(1) 各投资人一致同意授权甲方作为筹建代表,代表本协议各方及合
资公司负责办理公司设立的各项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场地租
赁合同及其他采购合同、聘请各相关中介机构(如需),并履行各项必要
的法律手续;其他各方投资人应积极协助办理各项手续。筹建代表的职权
具体包括:①起草和报送筹建合资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领
取和保管登记机构发放的文书及执照;②负责合资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
理;③催缴与保管出资款;④遇有重大问题建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⑤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如需),协助中介机构进
行验资(如需)、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 筹建代表对合资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代表为
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本协议各投资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3) 合资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代表工作即自行终
止。
(4) 全体出资人同意共同对甲方筹建代表为办理合资公司设立过程
中事宜而从事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并确认筹办过程中的协议如果以甲方
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但其效果均对本协议项下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与具
有法律效力,应由本协议项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合资公司对该等协议予以确认并承受
其法律效果,享有该等协议项下权利及/或履行协议义务。若甲方筹建代
表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合资公司或者
无过错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投资人追偿。
(1) 设立费用,列入合资公司成立费用,自全体出资人缴付的出资中
支付。在合资公司设立成功后,应将设立合资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
合资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合资公司承担。
(2) 合资公司不能设立时,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认缴出资比例进行
分摊。发起人已经出资的,按分摊比例扣除费用后,予以返还;尚未缴付
出资的,则按分摊比例支付。
(1)股东会:
①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修改公司章程、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②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作出决议分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事项(如选举董事、监
事,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日常经营决策等一般性经营事项的决议),应当
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特别决议事项(如股东会作出修改公
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执行董事:
合资公司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1 名,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
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召集股东会、制定经营
计划等。
合资公司成立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
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合
资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3)监事会:
设监事 3 名,由乙方委派 2 名、丙方委派 1 名,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监事会主席,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4)总经理:
由甲方委派的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授权行使职权。
(5)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监以上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采购总监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分管生产的工厂厂长、销
售总监由乙方、丙方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各方推荐或公开招聘,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对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负责。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
监及以上管理人员)。
(1)利润分配:合资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十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并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
后,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利润;合资公司每年 6 月前召开股东会
根据发展资金需求确定上一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风险承担:合资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及债务,由合资公司以全
部资产承担,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
出资的,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合资公司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因其自身资格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合资公司登记的股东时,应及时退出,并承担相应费
用。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
退出的,须向其他出资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每逾期一日,
按未出资额的 0.0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合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
失;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合资公司有权向该
出资人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自该名出资人收到催缴通知书之日起
超过六十日(不含本数)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资公司经代表公司执行
事务的董事决定可以向出资人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
出资人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并应向其他出资人和合资公司承担赔偿
损失责任。
(4)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给对方或合资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为生
效要件。
(2)出现以下情形,一方可解除协议:
①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②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3)各方均已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所负义务时,本协议自动终
止。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持有合法有效书面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各自印章之日起生效(若为自然人的,仅需签字并
捺印)。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即视为是就本协议所述合资成立新公司等
事宜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若本协议生效前,各方就本协议所述
事宜达成的备忘录、协议、承诺等与本协议的内容不一致的,则概以本协
议的约定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的饮料业务发展,完
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其未来经营情况可能会面临经济环境、行
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
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协
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应的风险因素。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对公司长远发
展和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